西安快递员氰化物中毒 “夺命快递”屡禁不止
违禁品泄漏致快递员氰化物中毒
8月14日7时许,圆通快递西安市未央区网点20多名快递员在网点的仓库内分拣包裹时,一个密封的塑料袋包裹向外流液体,一名快递员将包裹拿到鼻子前闻了闻,瞬间感到头晕恶心。网点负责人随后也闻了闻,也出现了头晕恶心、气短胸闷等症状。
该快递员后被医院诊断为异氰基乙酸甲酯中毒,目前已康复出院。据调查,该包裹中的化学品是由湖北某化工厂经当地圆通快递收寄点寄往西安市某制药厂,邮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外包装破损,导致液体泄漏。
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第1条明确规定:“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禁止寄递。异氰基乙酸酯属于氰化物,需密封保存,若遇酸、水、高温等环境会散出氰化氢气体,人一旦吸入,轻则头晕头疼、胸闷气短,中度中毒则出现痉挛,重则死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因邮寄禁运品而导致伤亡的事件并非个案。2013年底就曾发生过令人震惊的“夺命快递”事件,山东广饶县一居民在收到网购的鞋子后出现呕吐、腹痛,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悲剧缘于氟乙酸甲酯作为快件在投递中发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
2014年3月,申通快递瞒报危化品,触发飞机上的货舱烟雾报警;2014年11月30日,成都某公司将50公斤禁运品快递寄往重庆途中出现泄露,致两名装卸人员出现呕吐症状……
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大部分人表示,自己在寄件时快递公司并未开包检查,填寄件单子时“写上啥就是啥”,如果是邮寄液体类,快递公司会提示说“走汽运”,但也很少会对邮寄液体进行现场检查。曾有媒体记者在调查中分别邮寄了不同类型的违禁品,结果大部分快递公司都同意收件。
“毒快递”为何能“安然无恙”地寄出?
那么,快递公司收寄违禁品的情况为何屡禁不止?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方面是快件收寄验视制度执行不严、快递企业内部管理粗放;另一方面是大量违禁品在投递过程中被暴力分拣,加大了禁运品的安全风险。
记者了解到,邮寄物品一般有两道检验门槛,一是快递员收件时的查验,二是揽收网点的机器检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网点快递员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然而由于快递员流动率太高,很多公司不愿付钱让快递员考资格证书。有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快递网点连一个持有国家资格证书的快递员都没有”。正因如此,主要靠快递员“把关”的第一道验视环节经常形同虚设。
中通快递副总裁金任群告诉记者:“由于危化品种类多加上投递人刻意包装,在验视环节很难全部识别出来。作为普通的快递员,只具有一般性的识别技能。此外,对于一些老客户的夹带行为,往往会存在大意。”
而对于揽收网点的机器查验,有业内人士表示,很多小网点并不配备昂贵的专业机器,即便有,很多也是走过场,“快递行业竞争这么大,我不收件,别人就会收件,毕竟出事是小概率事件。”而对于快递员来说,“收件的提成则比送件高出好几倍”。在这样的背景下,违禁品经常“安然无恙”地通过安检。网友@大头小鱼说自己就曾给朋友顺利邮寄过气体打火机和机油,“走陆运,三四天就寄到了”。
以上快件收寄验视制度执行不严反映的是现如今快递行业内部管理的粗放。
如今大多数快递企业采用直营与加盟相结合的方式,这也导致了快递站点各自为阵,快递企业无法直接对其进行监管的问题,有业内人士说:“不少快递公司的加盟门槛已经低得不能再低。”在震惊全国的山东“夺命快递”事件中,涉事公司即为圆通旗下加盟快递公司。
在这样的管理现状下,国内快递行业频频出现违禁品横行、暴力分拣、快件丢失的事件就不足为奇了。
专家:提高违法成本 让“夺命快递”悲剧不再重演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西安“毒快递”事件中,寄件人投递邮寄此类物品、快递公司接受此类物品,均涉嫌妨害公共安全,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在现实中,对于寄件人的管理较为困难。有快递公司员工告诉记者,很多时候消费者不配合验视,“不仅认为麻烦,甚至觉得这一行为侵犯他们的隐私。”
并且,危化品物流价格不菲,动辄是一般物流价格的十几倍,更是很多寄件企业与个人冒险选择普通快递的主要原因。此外,如果出现意外事故,对于投寄人而言,能否证实是“恶意行为”也存在模糊边界。“如果是小量的样品,或寄件人对毒害性认识不足,是不是就不算恶意行为?”徐松林说。
针对快递行业此类问题,如何完善立法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果验视过严,可能会阻碍快递业自身发展,使得快递不‘快’;但如果验视过松,会导致违规违法现象,如何把握这个度,也是立法的难点所在。”徐松林说。专家表示,快递业要发展,既要内部自我管理,更需要政府监督与立法保障。
业内人士也提出,当前还应提高寄件人的违法成本。“如果把所有责任都加载到物流企业身上,就等于把社会成本都转嫁到企业成本上,如果寄件人的违法成本过低,是不是也难以在源头上进行控制?”金任群说。
与此同时,法律界人士还认为,建立更加健全的行业规范迫在眉睫,改善快递业“野蛮生长”的管理方式,并提高快递企业和寄件人的违法成本,以法制倒逼自律,让“夺命快递”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