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改革征意见:不再另收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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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价格法》、《邮政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邮政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邮政普遍服务,决定改革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具体方案如下:
一、改革范围
单件重量不超过 10 公斤、实行政府定价的包裹(以下简称普通包裹)寄递资费。
二、改革总体思路
在落实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保持资费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导向,顺应形势变化,简化、优化资费体系结构,增强资费弹性;同步提升寄递服务水平,推进邮政包裹寄递到户,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邮需求。
三、改革内容
(一)简化资费体系结构。将现有 216 个计费区、86 档资费,简化调整为根据省级行政区划设置 31 个计费区,按照省内面积、省会城市间的距离设定 6 档资费;参照社会寄递企业通行做法,将现行递重等额累进、另加挂号费的计费方式,改为区分首重、续重计费,首重、续重计费单位重量均为 1000 克,不再另收挂号费。
改革后的具体资费详见附表。
(二)增强资费弹性。将现行资费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允许邮政企业在不超过国家规定资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资费水平。
(三)推行寄递到户。将普通包裹由“投递包裹单”改为“投递包裹实物”。县级以上城区所有普通包裹实行按址实物投递;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单件重量 5 公斤以内普通包裹原则上实行按址实物投递,行政村单件重量 5 公斤以内普通包裹原则上实行投递到村邮站、村委会等邮件接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