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偷走2万元货物 快递公司只赔5000元

发布日期:2017-10-27 19:38:37
0

一批总价值2万余元的手机,被快递公司员工监守自盗并逃之夭夭,货主钟先生四处寻求赔偿无果,快递公司各分站点则开始“踢皮球”,货主钟先生一头雾水。上月26日,东城区一家诺基亚手机代理商钟先生要发一批货给塘厦的另一家手机零售商,这批货一共有31部手机,总价值20130元。钟先生选择了申通快递帮他运送这批货,并于当天下了运单,申通快递东城分站接收了这批货物。

“按正常的速度,这批货应该在9月27日早上到达塘厦的。”钟先生告诉记者。可是到了27日下午,塘厦的收货方依然没有收到这批手机,于是打电话给钟先生询问。钟先生这时才知道货还没有送到,于是打电话给申通公司询问。申通公司经过调查后发现,这批货被申通塘厦分站的一名业务员给偷走了。

  寻求赔偿路漫漫

  9月28日,钟先生致电申通快递东城分站负责人要求解决货物丢失一事,对方说10月5日将给钟先生答复。但一周之后申通东城分站的负责人却让钟先生去和申通快递东莞分公司协商赔偿一事。结果东莞分公司又让钟先生去找东城分站解决赔偿的问题,东城分站则认为货物从他们那里发送出去的时候是没有问题的,因此责任不应该由他们来负。

  从10月5日到17日,钟先生辗转往返于申通东莞分公司和东城分站之间寻求赔偿,“他们却像踢皮球一样把我踢来踢去。”钟先生愤愤地说。后来经过三四次的交涉,东城分站同意赔偿钟先生5000元的损失,因为快递公司认为钟先生这批货并没有进行保价,所以不能全额赔偿。

  但是钟先生不同意这个赔偿金额,他觉得申通公司至少要赔偿他15000元的损失,钟先生说自己没有保价的原因是“很信任快递公司,一直都没有进行过保价”。钟先生说。他同时认为“保价只是针对意外出问题赔偿,跟内部人员偷走是完全不同责任,内部人员偷走应该是公司负全责,跟意外赔偿是两回事”。

  申通快递东莞分公司的股东之一吴先生承认在这件事情上申通是有责任的,并表示他们也很想帮钟先生弥补损失,他们现在已经报案,希望警方能尽快帮助把货物追回来,而目前情况下,他们对于钟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无法满足”。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