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盛行快递不给力 物品损坏索赔无门

发布日期:2017-10-27 19: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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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网上购物发展到现在,已经颇具规模,从在网上淘衣服,到购买日用品,再到购买大件家电家具,网购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又到年关岁末,各大网店推出了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让网购“达人”们坐不住了。最近,家住沧浪区的林小姐也加入了全民疯抢一族,从衣服到家电,她共网购了 10多件物品,在开心抢到自己心仪物品之余,她也闹心了一场,最后不得不来到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林小姐说,前段时间,她网购了一套一千多元的餐具准备送人。快递送上门的时候,她考虑到是陶瓷制品,容易损坏,提出先验货后签字。不料快递员却表示:“公司规定在没有签字之前,收件者不能打开包装检查。”林小姐与其理论,快递员一再拒绝,“要么签字验货,要么我把货带走,你自己去公司取件。”最终,林小姐还是签了字。可等她拆封时,却发现有三只餐盘不同程度的破损。郁闷的林小姐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说林小姐已签收,表示她已经认可了该物品无问题。林小姐又联系到卖家,卖家却称,他们是要求收货人先验货再签收的,林小姐已经签收,卖家对此不予赔偿,又将责任推给快递公司。这样来回折腾了一个多月,关于赔偿的问题仍没有着落。投诉多个部门无果后,她来到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这个问题该找谁解决?

对此,值班律师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这一标准明确了快件在送达后,要先验收,验收无异议后再确认签收的操作程序。因此,“先签字后验货”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有权拒绝。若像林小姐这样先签字后验货,因事后无法取得维权的证据,自然导致了索赔无门的结果。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尽量选择那些规模较大、声誉较好的快递公司,将纠纷产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城市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