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物业单位应免费为快件递送提供便利

发布日期:2017-10-27 19: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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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网上购物的繁荣,快递已成为市民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针对如何规范快递业务,昨天提交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草案)》作出了新规定,涵盖了如快递外包装破损,应让收件人先验货再签收;节假日期间,快递公司应预先告知特定时期服务承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免费为快递从业人员向收件人当面递送快件提供便利,或安排人员妥善保管快件,及时予以转交等重要内容。对此,沪上不少大型快递公司表示,已开始“先行先试”,达到新标准没有太大难度。

“除了春节、国庆节等黄金周假期外,每逢局部地区遭遇大雾、雨雪等影响交通运输的情况,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发出通知。”韵达快递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快递延时预警信息的发布,已经被列为工作内容之一。公司网站和微博,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发出通知,提醒收件人注意。

  实际上,有业内人士透露,在新草案问世之前,市人大曾在行业内广泛调查,搜集意见,“和节假日的特殊服务承诺一样,新草案中不少内容就是借鉴了一些快递企业实践中的可行性做法。”

  在新草案中规定,快递企业收下快件,应当按照约定的递送时限,将快件递送至收件人或者双方约定的地点。不少快递公司表示,这个条款将对其未来的服务起到督促作用。

  “以往仅是告知消费者大概的送抵时间。”圆通快递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五天”之类的模糊词汇将逐渐被明确的送抵时间代替。快递也将在时间上越发精确地被派送。为此,该公司甚至购买货机,以提高运输效率。圆通等公司表示,如果超过承诺时限,公司内“涉事”人员将被处罚。

  采访中,多家快递公司表示,自身服务标准已经与新草案相当契合,实现法规的要求并无压力。但沪上快递协会强调,节假日期间,快递公司应预先告知特定时期服务承诺;快递外包装破损,应让收件人先验货再签收等要求,目前仅被大型快递公司执行操作。很多小快递公司的服务仍有待提高。强制性的法规出台后,会使得一小部分快递企业从市场剥离,也会帮助那些有服务能力的企业进一步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