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传说中月入过万 忙一个月工资为零
原本月工资应发2300元,被罚款1890元,再扣去216元的社保,4月的工资仅余194元。不仅如此,4月未交的1100元罚款,还要从5月份的工资里扣掉。昨日上午,华城路申通快递员工林先生因不满新的工资制度,向本报进行投诉。
快递员:因为迟到被扣1300元
曾经网络上有传言,快递员不少人月入过万。昨日上午,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位于华城路名悦大厦的申通快递共有60多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珠江新城一带的快递业务。今年6月初,员工拿到了他们4月份的工资单,有些员工惊讶地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个月,除去各种名目的罚款,实发工资居然为零。
郑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初来到申通快递工作,为了节约生活费,他选择住在离公司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城中村。公司并没有明确的下班时间,但是为了多赚钱,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工作到8时多才走。高强度的劳动让郑先生吃不消,“睡得晚,起得早,每天还是会迟到”。然而令郑先生感到惊讶的是,因为迟到,自己被扣了 1300元。
“我上个月因为生病找公司借过钱,这个月要在工资里把借的钱扣掉。”扣掉1663元借款后,郑先生领到的工资为0元。
记者从申通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的一张“业务员工资明细表”上看到,35名业务员,包括郑先生和林先生在内,因为迟到被扣1000元以上的有21人,因为私自改单被扣1000元以上的有5人。4月实发工资为负数的有4人,在500元以下的有8位,工资超过2300元的仅有6人。
严厉措施令员工吃不消
快递员朱先生告诉记者,除了迟到要扣钱,收派延误、错写大字、问题件、私自改单、遗失件、无扫描纪录等是罚款的主要类别。“工资低,扣钱多,不包吃住,每个月的电话费还要自己出。”说起公司的工资制度,员工们心怀不满。因此,赚差价一度成了很多老员工心照不宣的外快。
“公司给我们有最低折扣价,比如一些淘宝卖家给我们发货,我们收8元,给公司7元,自己就可以赚1元。”虽然这种方式拿到的钱并不多,但每个月几百元的收入也让员工们尝到了一点甜头。
朱先生说,今年初,申通公司开始严厉打击这种赚差价行为,“抓到一个罚500元”,严厉的惩罚措施令很多人都尝到了苦头。“在高压措施下,赚差价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另一方面因为被罚了款,一些员工还会继续顶风作案,想把罚款赚回来。”
除了赚差价,更多的员工则把希望寄托于公司的“多劳多得”的薪酬制度。据了解,除了每天80多件快递的基本任务,剩下完成的快递是按件计费,一件一元。但据员工透露,“靠自己一个人做,每天把基本任务完成了就很不错了,所以很多人都找亲戚朋友一起来帮忙”。
计件收费的效果很显著,有人一个月甚至能拿到2万元提成。高额的收入让很多人都很眼红,“没有亲戚朋友帮忙的,就只能自己加班到很晚。频繁加班的后果则是第二天迟到,迟到了要扣钱,扣完钱又得多加班多赚钱……”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对此颇有怨言。
公司回应:为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新制度
广州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陈松海告诉记者,今年是申通的服务年,这些新的工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整个公司的运行,“大家普遍反映快递公司服务质量不高,我们就希望能通过一些制度来提升服务质量”。
陈松海表示,新的工资管理制度其实早就已经开始实施,考虑到大家需要一个适应期,所以之前几个月都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从4月份开始,广州市的所有分区都统一开始执行”。
对于快递员们所反映的种种情况,陈松海也承认总部工作上出现了一些失误,“应该是先以培训和教育为主,处罚力度太大,大家有怨言是正常的,也可以理解”。但关于今后的工作应该如何开展,他表示会向总部传达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的执行方式上有偏差,我们会努力去改善和弥补。”
据悉,除了华城路的申通快递,对于这项新制度,其它地区暂时还未出现不良反应。对此,陈松海表示,可能和每个区区长的工作有关。他认为,新制度实施时,区长应该及时和员工沟通,“比如有些员工可能不了解迟到的后果,天天迟到,区长就应该提醒他,不应该存在这种被扣1300元的情况。”
除了对于工资制度的意见,快递员们还向陈松海要求“高温补贴”,对此,陈松海表示并不知情,也不了解相关政策,“我们会去咨询律师,如果国家有相关的规定,我们也会执行”。
截至昨天下午3时,华城路申通快递已暂时恢复正常工作。快递员郭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本周三总部仍然不给出相关答复,他们将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说法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豪认为,工资数额及工资支付时间等事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要依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主张权利。如果申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其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申通公司支付工资。如果申通公司克扣员工工资后,员工实际所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限额,则申通公司的行为直接违反了最低工资制度,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有关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金豪认为,申通公司制定的工资扣罚制度如果没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不是平等协商确定的,则该制度对职工不具备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