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品须当心丢失损坏纠纷多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盛行,快递货运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给市民带来了方便。然而,由于一些快递公司的不规范操作,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烦恼和损失。记者从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当客户与快递公司发生纠纷时,个别快递公司往往采取推卸责任的态度,使消费者难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或降低赔偿标准。
一斤海参丢半斤
快递公司拒赔偿
今年1月初,哈尔滨市市民于先生通过快递公司给在北京居住的父亲寄去了一斤干海参。可是几天后接到父亲的电话称,收到的邮包破损严重,海参散落出来,包裹内只剩有不到半斤的海参。接到父亲的电话后,于先生想到肯定是在邮寄过程中包装破裂导致海参在途中漏了出去,由于这些海参价值3000多元,比较贵重,他立即来到快递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快递公司通过查询了解到,北京速递员交给于先生父亲的包裹确实破损严重,里面的海参已经散落出来。于先生要求快递公司包赔购买海参所花的3280元。而快递公司认为,于先生邮寄包裹之前并没有声明包裹内有贵重物品,也没有对包裹进行保价,所以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更令于先生气愤的是,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包裹内的海参根本就不值3280元,而是于先生想对快递公司进行敲诈。
在于先生向快递公司提供了购买海参的发票和快递公司的快递详情单后,快递公司同意按快递费的三倍对于先生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当初于先生邮寄海参时的快递费为10元,现在他只能得到快递公司30元的赔偿。对于快递公司的说法于先生感到无法接受,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将快递公司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寄丢笔记本电脑
赔偿五倍服务费
去年12月下旬,市民吕女士通过快递公司将一台笔记本电脑邮寄给远在上海的弟弟。可是,时隔多日弟弟仍没有收到这台电脑。吕女士多次到快递公司查询才被告知,装有电脑的包裹在寄运过程中丢失了。于是,吕女士要求快递公司按价赔偿。可是快递公司却称,由于吕女士在寄运时没有按实报价,也没注明包裹内的品名,又没对此物进行保险,快递公司无法接受她提出的要求。
在吕女士多次到快递公司讨要说法后,快递公司的负责人答应参照现有《邮政法》及国家邮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可是,吕女士对快递公司给出的这个说法并不满意,随即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了这家快递公司。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快递公司答应赔偿给吕女士2200元。虽然,快递公司的赔偿与电脑实际价格相差了近一倍,但吕女士无奈只有接受了这一调解结果。
据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速,但行业内至今仍有部分不规范的企业混迹其中,从而造成消费者递送的物品被遗失或掉包。因此,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务必选择信誉好、有品牌的企业,在寄递和签收快递物品时与快递人员同时验视物品,并在快递单据上写明物品情况,避免不必要纠纷发生。 消协提醒
针对快递公司与消费者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快递公司邮寄物品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要选准快递公司。
消费者最好选择信誉度高的快递公司,要查看该快递公司的营业资质,对上门接货的快递公司要注意检查业务员的有效证件,最好选择到速递公司的经营地点办理手续,防止物品被骗。还要仔细查验快递公司的名称,防止一些普通快递公司冒充知名快递公司。
———贵重物品保价快递。
国家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由此可见,未经保价的邮件,在寄递时得不到保障。只有保价后,才能获得等值赔偿。因此,消费者在寄递贵重物品时,最好进行保价寄递,自己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要看清快递条款。
递寄物品之前应看清快递委托单背面的条款,确认交运的物品填写是否全面、清晰,包括收件人地址、联系方式,货物的数量、名称、价值等等;易损物品应注明,贵重物品与其他物品尽量分开递寄,单独填单。不要急于投寄包裹而草率签字,否则,易造成无法追回的损失,最好列出一份货物清单交收货人确认。
———托运收货环节要慎重。
托运时,托运单要填清楚收货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与收件人及时联系,提前做好接收货物的准备。填写完整寄运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贵重物品尽量分开寄递,单独填单。要验完货再签收。收货验收时,要先验收物品后签字,不要先签字后验收,如果先签字后验收,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自身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